各國制度

韓國專利與商標制度

一、發明專利

  • 專利期限:自申請日起 20 年
  • 申請所需文件:說明書暨圖式
  • 審查程序:
    1. 審查制
    2. 專利申請案於申請日 ( 優先權日 ) 起 18 個月後公開
    3. 申請日 ( 或優先權日 ) 起 3 年內需請求實體審查

二、新型專利

  • 專利期限:自申請日起 10 年
  • 申請所需文件:說明書暨圖式、委任狀
  • 審查程序:審查制

三、新式樣專利

  • 專利期限:自註冊日起 15 年
  • 申請所需文件:說明書暨圖式、委任狀
  • 專利維持費:註冊前繳第 1 年年費,註冊日起第 2 年前開始逐年繳

四、商標

  • 商標期限:自註冊日起 10 年,可延展多次
  • 商標種類:商標、服務標章
  • 申請所需文件:商標圖樣、商品明細 ( 不需委任書 )
  • 使用規定:連續三年未使用有遭撤銷之虞
  • 延展規定:商標專用期限屆滿前 6 個月內需辦理延展